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31)日表示,芬蘭官方網站證實,該國首度發生非洲豬瘟(ASF)案例。由於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升溫,應變中心鄭重呼籲國人,切勿從非洲豬瘟發生國家攜帶、郵寄或快遞豬肉產品國,首次就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以上則重罰100萬元;若以快遞或貨運方式違規輸入,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應變中心指出,依據芬蘭食品安全局(Ruokavirasto)7月30日所公布資訊,該國維羅拉赫蒂(Virolahti)地區三隻野豬屍體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
應變中心提到,我國今日公告將芬蘭自ASF非疫區國家刪除,活豬及豬肉產品自今日起裝船(機)起運者禁止輸台,違者將退運或銷毀。
我國今年4月恢復ASF自我聲明非疫區 芬蘭列入高風險國家名單
應變中心說明,該國今年1至6月共輸入985公噸豬肉產品,應變中心呼籲進口業者務必遵守檢疫規定,共同守護我國非疫狀態。芬蘭與我國無直接通航,惟可直接通郵,仍具有疫情傳入風險,防檢署於今日將該國列入過去三年發生ASF國家及高風險國家名單,並偕同各邊境檢疫機關於邊境加強檢疫。
應變中心說,我國已於今年4月6日恢復ASF自我聲明非疫區,為亞洲唯一口蹄疫、傳統豬瘟與非洲豬瘟三大豬病非疫國;非法輸入疫區豬肉製品,將嚴重威脅國內畜牧環境安全。防檢署將持續秉持違規零容忍態度,嚴懲違規行為,守護國內家畜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