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熱絡,民眾擴大借貸,衍生出房貸、車貸、信貸、股票融資或質押籌資的「四貸同堂」現象。為防杜信用槓桿風險,金管會今(4)日表示,將要求各銀行新增揭露「理財周轉金申報」項目,包括理財型房貸、信貸、股票質押融資、其他的週轉金貸款等4大類的借款,配合銀行系統調整,預計最快10月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指出,原本銀行申報的週轉金數字,包含個人與企業用途,並未區分個人理財用途。因此,金管會將請銀行新增申報「個人購買股票等金融商品理財週轉金」數據,進一步了解多少週轉金做投資理財。
至於投資理財用途,他說明,並非單投資股票,也可能買基金、債券等,至於何時有新統計,由於申報涉及系統調整,預計本國銀行從10月開始申報,即申報9月資料,之後就按月申報。
不過,企業買原料、支付公司、個人投資都是週轉金範圍,因此,所謂「個人投資理財週轉金」定義,王允中指出,除要在週轉金範圍內,還要是個人使用,詢問用途時也要明確是投資理財類別。至於否回溯申報,金管會沒有這樣要求,但銀行也有相關數據要報央行,理論上這項數據兩邊應是同樣申報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