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報導「收錢統戰」!館長告記者慘踢鐵板:民進黨到底多噁心

▲網紅「館長」陳之漢提告記者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林翊涵/綜合報導-2026-08-05 17:20:52
館長日前因不滿遭媒體報導「收錢統戰」,認為內容有損自身權益,提告記者妨害名譽;隨後,新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館長雖提出再議,最終仍遭駁回。檢方認定,館長身為具有高度知名度及公共影響力的公眾人物,相關報導涉及公共利益,依法難認構成誹謗。對此,館長看完處分書後相當不滿,氣炸開嗆:「這樣也免罰就是了?民進黨到底多噁心!」

館長近日在臉書透露,看到媒體報導指稱他「收錢統戰」後,決定提告記者妨害名譽,希望透過司法還自己清白。不過,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裁定不起訴後,館長提出再議,最終仍遭駁回,案件確定不起訴。

檢方認定具高度公共影響力 應受較高程度檢視

根據處分書內容,館長長期活躍於各大社群平台,經常評論政治及公共事務,也多次接受媒體採訪、參與公開活動,早已不是一般私人身分,而是具有高度知名度及公共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因此其言行自然會受到較高程度的社會檢視及公共評論。

檢方指出,此次爭議報導主要圍繞館長是否與中國企業、相關資金有所往來,以及是否涉及中共統戰、資金挹注等內容,議題牽涉國家安全、政治影響力及媒體監督,屬於公共利益範疇。

難認定具損害名譽犯意!館長炸鍋:亂寫也沒關係就對了?

檢方表示,近年中國資金是否介入台灣政治、媒體及意見領袖,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的公共議題,媒體若基於公共利益進行報導或評論,只要不是出於私人恩怨或惡意捏造,便難以認定構成誹謗。

此外,館長質疑,記者曾致電求證,但因自己未接電話,對方仍刊出報導。檢方則認為,記者已嘗試聯繫當事人查證,並於報導中載明尚未取得館長回應,也揭露查證狀況,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無法認定具有損害名譽的犯意。

面對不起訴結果,館長相當不滿,氣得在臉書連續發兩篇文痛批:「檢察官說我影響力很大,就算亂寫也沒關係就對了?」話鋒一轉,他將矛頭指向執政黨,沒接電話也被亂寫成一篇新聞,「這樣也免罰就是了?民進黨到底多噁心!」再度引發輿論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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