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以往恐會被收取改退票手續費,價格約從300元至800元不等。觀光署日前發函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費用。違規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令限期改善或處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觀光署日前發函業者表示,接獲多起消費者反映,部分旅行業者於公司網站購票須知,載明不可抗力導致航班取消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衍生消費糾紛。當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航班取消時,旅行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網站資訊揭露及契約條款有相關規定者一併修正。
觀光署指出,業者若違反規定會輔導改善,若沒有改善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