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11)日公布合庫銀行違法裁罰處分案,過往10年(104年至113年)累積6,334件,信用卡疑義帳款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損失約1億164萬元。金管會處合庫銀行1,200萬元罰鍰,並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必須經認可改善情形後才可重新辦理。
金管會點名5大缺失包含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如信用卡疑義帳款作業規範及相關控管、對疑義帳款文件保存或銷毀之作業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妥適之內部稽核機制,另有員工輪調作業及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作業未確實。
合庫銀行因信用卡疑義帳款案缺失,顯示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情事、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核有違反銀行法及行為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因此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處予以糾正、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