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來台擔任共諜,受中共指示蒐集台灣政情、輿情並為2024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站台、安排中共官員假冒商務名義來台,涉犯《反滲透法》等4大犯行,遭新北地院判決合併7年徒刑。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2)日證實,將註銷她的台灣身分,目前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要等法院正式判決書內容。
劉世芳認要註銷台灣身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劉世芳針對青安3.0以及13萬社宅政策進行專案報告,會前被問到徐春鶯案是否如同中配周滿芝,「註銷台灣身分」,劉世芳也直言「對」,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簡稱:大陸人民定居許可辦法)第33條,「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可以取消她的定居或者永久居留的資格。
媒體追問所以會註銷?劉世芳則透露,目前公文在簽辦中,因為內政部也要等法院的正式判決書內容,台灣是有法治的國家。至於徐春鶯若未來定讞後是否要在台灣服刑?「確實沒有錯,因為她是在台灣犯罪」。
根據《大陸人民定居許可辦法》33條第4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定居,並辦妥戶籍登記,有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之一者,撤銷或廢止其定居許可,並由移民署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或廢止其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