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擬改用營建剩餘土石方進行填海造陸,恐嚴重衝擊一級保育類「臺灣白海豚」棲息環境。市議員吳佩芸今(17)日在議會質詢時強烈質疑,市府身為「野生動物保育法」地方主管機關,態度卻流於消極,僅發函要求中央說明「免環評依據」,未積極行使地方權責,喊話市府若相關單位未完成環評就強行施工,應依法「勒令停工」。
吳佩芸指出,自今年初起便與關心白海豚保育的NGO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重視填海造陸對生態的破壞。雖然市府於8月10日發函交通部、港務公司、環境部及海委會等單位,要求說明免辦環評與環差的法令依據,並建議召開地方說明會,她認為,市府僅停留在「發函建議」層次,顯然未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限。
吳佩芸強調,從苗栗到雲林沿海(含臺中港)已由海委會劃設為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第1項規定,於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建設,主管機關「必要時應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過去填海造陸使用淤沙,如今改用營建剩餘土石方與再生粒料,對環境衝擊更大,市府應依法要求交通部及港務公司進行環評。
對此,農業局局長李逸安表示,海委會曾於111年解釋該案為既有開發行為;但農業局已於今年7月再次發函海委會,請中央重新認定。
吳佩芸進一步說,若相關單位未完成環評,便於9月強行展開填海造陸,市府應依「野保法」第9條規定採取必要處置,甚至依法勒令停工。她當場要求副市長黃國榮與農業局明確表態,切勿忽視地方主管機關的保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