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強烈西南風及低壓帶影響,全台22日起多處地區發生強降雨,部分地區出現積淹水災情。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經濟部長龔明鑫今(25)日赴災區視察,指示比照米克拉颱風發放補助,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發家電財損慰助金1萬;50公分以上,發給淹水慰助金2萬元;同時經認定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最高可領取3萬元。
本次中央加發慰助措施標準如下:
📍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如經地方政府認定有家電財損,每戶加發家電財損慰助金1萬元。
📍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淹水慰助金新台幣2萬元;如同時經認定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元,最高每戶可領取3萬元。
📍具營業事實之商家(含生產製造業):比照上述住屋淹水慰助標準辦理。
經濟部指出,針對家電財損、商家營業事實及其他未盡事項,將由地方政府依「從寬原則」辦理認定,以利受災民眾及商家儘速獲得協助。
經濟部表示,為擴大協助受災民眾及商家加速災後復原,本次「0822豪雨淹水慰助」將比照前次「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辦理,除住屋淹水慰助外,並將家電財損及具營業事實之商家納入慰助範圍,提供受災民眾及商家更完善的實質協助。
經濟部已積極掌握各地淹水戶數及慰助需求,並請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受災戶勘查、造冊及認定作業。中央將依地方政府實際勘定結果核實提供所需慰助經費,協助地方儘速完成慰助金發放,讓受災民眾及商家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實質協助。
▲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發家電財損慰助金1萬;50公分以上,發給淹水慰助金2萬元;同時經認定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最高可領取3萬元。(圖/經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