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便5400、人便1200元!台中議員傻眼:難道「狗狗比較貴」?

▲陳文政質疑「人屎不如狗屎貴」違反比例原則。(圖/陳文政提供,2026.08.27)
記者顏幸如/台中報導-2026-08-27 16:57:01
如果飼主帶著狗狗一起隨地便溺,究竟該罰多少錢?如果發生在台中,狗狗在公共場所便溺、飼主未清理,可能挨罰5400元,還須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但飼主自己在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實際裁罰卻只要1200元。台中市議員陳文政今(27)日質疑,同樣引用《廢棄物清理法》,為何人、狗出現兩套標準?他強調,執法應符合比例原則及一般社會認知,要求環保局重新檢討裁罰標準。

陳文政今(27)日在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時,出示民眾陳情提供的裁決書表示,《廢棄物清理法》針對犬隻便溺未清、民眾隨地吐痰及大小便等污染環境行為,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依台中市府實際裁罰紀錄,環保局針對犬隻在公共場所便溺、飼主未清理的案件,裁罰5400元,另須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相較之下,民眾若在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市府實際裁罰金額則為1200元。

人拉1200元、狗拉5400元 議員轟「便便雙標」

陳文政質疑,「人的排泄物跟狗的排泄物,對公共環境的污染到底差在哪裡,罰鍰可以差到4.5倍?」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一般社會認知?他強調,養狗本來就有維護環境的責任,不清狗便當然應該處罰,「我不是替飼主求情,但問題在於裁罰是否合理」。他進一步指出,這項爭議並非第一次被提出,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早在2023年就曾提出疑義並要求檢討,2025年又再次提醒,現行規定對不清狗便的開罰金額,甚至可能高於營建砂土污染。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為督促飼主攜帶清理工具,才提高罰款。(圖/記者顏幸如攝,2026.08.27)
環保局環管科長陳泓璋表示,當初是為督促飼主攜帶清理工具,2021年議會法規委員會決議將初犯罰到6000元,之後下修至5400元;根據統計,提高罰鍰金額後,案件發生數下修兩成。環保局長吳盛忠則表示,將重新檢視相關處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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