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28)日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3項公投案,歷經2個半小時討論,主委游盈隆宣布,藍委洪孟楷主提的「鞭刑公投」、民眾黨團提的「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都遭否決。游盈隆說,鞭刑公投含有立法原則之創制性質,不符合《公投法》規定,並違反《兩公約》施行法,最終7名委員全數同意,鞭刑公投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
游盈隆稱違反兩公約
游盈隆解釋,鞭刑公投否決原因,是現行法律之刑罰種類,尚無先行或類似鞭刑之制度。提案目的係針對性侵害犯罪、虐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形態加重詐欺罪,訴求透過公民投票決定制定鞭刑之法律制度,含有立法原則之創制之性質。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
游盈隆續道,我國2009年通過《兩公約》,鞭刑係以公權力對受刑人直接施加肉體痛苦之身體刑,多數國家認屬於殘忍、不人道、血腥侵害人性尊嚴之刑罰,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該案本會8位委員,除了他個人當主持人沒有投票之外,7位全數同意,鞭刑公投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投票否決的中選會委員,李禮仲、蘇嘉宏是國民黨團推薦、蘇子喬則是民眾黨團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