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警告公務員讀好《刑法》:若違法核薪給卓榮泰必追究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警告公務員,若違法核薪給行政院長卓榮泰將追究(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2026-08-29 10:33:55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4個月薪水,行政院日前表示,政務人員薪水是法定義務支出,依司法院釋字解釋不可改變應有待遇。翁曉玲對此表示,她要給卓榮泰還有李慧芝上點憲法課,法定預算具備如法律一般的外在形式跟約束力,她也要請行政院主計人員讀好貪污治罪條例,若違法核給卓榮泰薪俸,公文上的簽名蓋章,都有法律責任,政黨輪替司法若追究,相關人等無一倖免。更說她是略施薄懲、端出鐵拳手段約束濫權。

稱要用鐵拳手段約束賴、卓

翁曉玲說,中華民國史上從來沒發生過像賴清德、卓榮泰這般敢公然藐視國會、違憲抗法的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對付這種不正常、近似瘋狂的無良政客,代表人民頭家的立法院自不能因循舊習,而是要端出鐵拳手段去約束公僕賴卓二人之濫權。

翁曉玲說,對付像卓榮泰這種頑劣官員,立法院凍結他4個月約148萬薪資案,其實是略施薄懲,此與他惡意傷害地方政府、軍人、警消、兒少、眷戶、廣電媒體業者等高達數百萬人、上千億權益之事相比,已是相當客氣。

稱凍結而非刪減

翁曉玲表示,本次提案並非刪減案、僅是凍結案,附有解凍條件,只要卓榮泰依法編列預算、依憲副署法律,解凍條件自然達成。依法依憲完成法定義務,是做為一個政務人員的最基本要求,做好行政院院長份內的事,才有資格食民俸祿,這不是天經地義嘛,要完成,很困難嗎?

翁曉玲指出,去年立法院通過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就有一筆是刪減行政院『政務人員待遇』270萬7千元的案子,原編列預算3248.8萬元,減列該項預算之1/12,即減列270萬7千元。由此可知,刪減行政院政務人員薪資預算已有前例可循。

稱要給卓榮泰上憲法課

翁曉玲批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胡亂引用大法官釋字601號解釋,放話說立法院凍結卓榮泰的薪水是違法,卓榮泰、李慧芝果然讀書半調子,釋字601號解釋開宗明義說道,「法官與國家之職務關係」與「政務人員與國家之職務關係不同」,該號憲法解釋處理的是大法官專業加給刪減的問題,將大法官視為受憲法第八十一條所保障的法官。

翁曉玲再指出,要再給卓榮泰和李慧芝上點憲法課。依據釋字第391號與第520號解釋,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並公布後成為法定預算,具備如同法律一般的外在形式與拘束力,學理上稱之為「措施性法律」。執行機關必須遵循預算法規定之會計與執行程序、並受決算程序及審計機關之監督。

警告公務員若違法核薪將追究

翁曉玲說,卓榮泰或可不甩立法院通過的法定預算案,執意要求續領9至12月的薪水,但請行政院主計人員要讀好預算法、審計法、公務人員懲戒法、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等相關規定,一旦你們違法核給卓榮泰薪俸,公文上的每一項簽名蓋章,每一步程序都有法律責任。政黨輪替終會發生,有朝一日,司法若對此事進行追究,相關人等將無一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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