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流浪犬!黃金獵犬單獨遊蕩五股街頭 新北動保處重罰飼主8萬3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五股區自強路一帶有一隻黃金獵犬多次在無人伴同的情況下獨自遊蕩,最終對飼主開出高達 8萬3000 元的罰單。(圖/新北動保處)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6-09-02 18:14:02
不負責任飼主的代價慘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五股區自強路一帶有一隻黃金獵犬多次在無人伴同的情況下獨自遊蕩。動保處介入查明後發現狗狗並非流浪犬,而找到飼主身分後,赫然發現該名飼主除了違規放養犬隻外,名下登記的寵物更出現未依法絕育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等嚴重疏漏。針對上述三項違規情事,動保處依法開出高達 8萬3000 元的罰單,並呼籲飼主切勿任由寵物在外遊蕩,務必落實絕育及防疫等基本義務。

監視器揪出放養鐵證!黃金隨地便溺、成交通隱患

動保處日前接獲五股區民眾陳情,指稱自強路周遭經常出現一隻黃金獵犬在街頭獨自行走,並有隨地便溺破壞環境的情形。根據民眾提供的多支監視器畫面,清楚記錄下該犬隻於不同時間段,單獨出現在自強路一帶的巷弄中。

從監視器的影像研判,這隻黃金獵犬並非偶發性的走失,而是多次在無人伴同下於公共場所自由活動。由於事發地點鄰近住宅區且常有車輛通行,大型犬隻若突然穿越道路,不僅極易遭到車輛撞擊,也可能導致駕駛人為了閃避而引發嚴重的交通意外。

▲動保處從監視器的影像研判,這隻黃金獵犬並非偶發性的走失,而是多次在無人伴同下於公共場所自由活動。(圖/新北動保處)
飼主屢勸不到!三大違規重罰逾 8 萬元

新北動保處依據民眾提供的影像證據查明實際飼養人後,隨即函請飼主到案陳述意見,然而該名飼主卻遲遲未於期限內出面說明。經查證相關事證,確認該犬隻確實多次未由 7 歲以上之人伴同出入公共場所,動保處首先依《動物保護法》裁處 3,000 元罰鍰。

更嚴重的是,在案件調查過程中,防疫人員進一步追查發現該飼主名下登記的其他犬隻,竟也違反了未依法辦理絕育以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等規定。對此,動保處依相關法規分別重罰 5 萬元及 3 萬元,連同放養違規的罰鍰,三項違規合計開罰 8 萬 3,000 元。

終養與管束缺一不可!動保處籲民眾踴躍通報

新北市動保處強調,身為飼主即負有終養與妥善照顧的絕對責任,名下每一隻登記寵物的飼養與防疫狀況,都必須依規定落實管理。放養寵物不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鄰里困擾,更可能讓毛小孩面臨車禍、走失或感染致命傳染病等嚴重風險。

動保處呼籲,帶寵物外出時務必使用鏈繩並親自伴同管束,同時必須完成寵物登記、絕育及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等三大法定責任。若民眾在街頭發現任何違規放養情事,可立即撥打 1999 市民專線或 1959 動物保護專線進行通報,共同維護社區公共安全與動物福祉。

▲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也將被裁處3萬元罰鍰。(圖/新北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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