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撕社區公告畫面被流出!怒告副主委判決出爐 對方獲不起訴

▲郭書瑤撕社區公告畫面被外流,遭到媒體大肆報導,她不滿自己被指是惡鄰、私生活影像曝光,怒告社區副主委,但北檢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郭書瑤臉書)
記者藍詩孟/綜合報導-2026-09-04 10:38:53
女星郭書瑤先前遭爆料拖欠社區管理費及包裹佔用大廳空間,甚至被拍下撕毀社區催繳公告的監視器影像,導致「超級惡鄰」爭議鬧得沸沸揚揚。郭書瑤因不滿自己在社區大樓內的私密影像外流,對社區管委會蘇姓副主委提告。台北地檢署今(4)日偵查終結,由於妨害秘密部分雙方已達成和解撤告,而《個資法》部分檢方認定副主委調閱畫面係處理社區公共事務,且無證據證明影像由其外流,因此判決蘇姓副主委不起訴處分。

撕公告畫面遭外流 郭書瑤怒告副主委侵犯隱私

檢警調查,郭書瑤先前因未按時繳納社區管理費、網購包裹長期堆放社區大廳,遭管委會張貼公告勸導。不料郭書瑤見狀後直接將催繳公告抽走撕毀,過程全被社區監視器拍下。該段影像後續遭媒體引用刊登,引發社會關注。

郭書瑤認為,自己在社區電梯外的活動畫面屬於私生活隱私,懷疑時任社區管委會副主委的蘇姓女子指示秘書調閱影像並外洩給媒體,涉及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及洩漏隱私,因而親自前往台北地檢署對蘇女提告。

副主委獲不起訴處分、與郭書瑤和解

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針對妨害秘密(洩漏祕密)罪部分,郭書瑤與蘇女已在中正區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郭女具狀撤回告訴,檢方依法予以不起訴。

至於涉嫌違反《個資法》部分,蘇女到案時辯稱,當時因社區公告接連失蹤,為釐清經過才請財務秘書調閱監視器,並將影像傳至僅有4名委員的管委會內部群組討論,絕無將畫面提供給媒體報導。

檢察官審酌證詞後認定,蘇女調閱監視器畫面的目的在於處理社區公共事務、維護住戶權益,符合《個資法》中「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之法定例外情形。此外,該影像除了蘇女外,物業秘書及其他管委會成員均有接觸取得,在無法查明媒體實際來源的情況下,難以認定影片是蘇女外流的,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本新聞由AI協作整合資訊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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