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職場霸凌事件,遭記 2 大過免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3 日判決撤銷原處分。消息一出,「免職」關鍵字瞬間登上熱搜,大批民眾好奇免職是否等於開除、能否復職及退休金發放規定。對此,勞動部強調將研議上訴,並澄清謝宜容目前仍處於依法停職狀態,並未復職。
🟡謝宜容免職案處分遭撤銷!勞動部強調未復職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事件調查後,考績委員會核予謝宜容一次記 2 大過免職。謝宜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懲處程序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事實認定有誤,判決撤銷原處分。勞動部對此回應,將在收到判決書後
研議上訴,並特別說明謝宜容另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停職」中,因此其
停職身分與狀態不受判決影響,目前並未復職。
▲針對謝宜容免職處分遭撤銷,勞動部回應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上訴,並強調謝宜容目前仍在停職狀態、並未復職。(圖/NOWNEWS資料照) 🟡
免職跟開除一樣嗎?一次搞懂免職與撤職差別
許多人疑問「免職是開除嗎?」在公務員體系中,
考績法的「一次記兩大過免職」確實等同於私企的解僱開除,會剝奪公務員身分。而「
撤職」則是依《公務員懲戒法》辦理,
撤其現職且在 1 至 5 年內不得再任公務員。兩者最大差異在於懲處機關與事由:考績免職由行政機關自行核予,撤職則需經由司法院懲戒法院(原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懲戒效力與限制通常比行政免職更為嚴厲。
🟡
公務員免職可以復職嗎?免職後退休金怎麼算
針對「免職可以復職嗎?」若原免職處分經保訓會復審或法院判決「撤銷確定」,該免職處分即失其效力,公務員可依法申請復職並補發停職期間本薪。至於退休金部分,
若公務員遭免職處分確定且未經撤銷,將喪失公務人員身分,原則上無法請領公務員退撫金;但若處分遭法院撤銷且未來成功復職,則其公務員權益與年資均能獲得延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