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3日下午,在該監理所會議室,召開115年廉政及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及陽光法案說明會,以落實廉能透明治理工作。
▲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召開115年廉政及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及陽光法案說明會。(圖/記者黃守作攝) 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15年廉政及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及陽光法案說明會,是由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主持,有高雄市區監理所政風室主任葉彩蓮及各單位主管與會。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致詞。(圖/記者黃守作攝)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表示,高雄市區監理所為深化機關廉能治理,強化業務風險預警及機關安全維護機制,乃舉辦此一廉政及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及陽光法案說明會,並邀請理聯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素芳作專題演講,她就廉政風險防治與機關安全維護等相關業務議題,進行交流與討論。
在會中由高雄市區監理所政風室主任葉彩蓮報告全年度廉政業務執行情形,並提出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採購業務策進作為、辦公場域安全維護及赴陸人員返國通報,並應注意個人資料保護及自身安全相關提案,另由業務單位進行專題報告,包括駕駛人管理科報告從機車駕訓補助發覺防弊與內控建構透明補助流程、旗山監理站報告運輸業管理與廢照探討期前控管風險。
▲高雄市區監理所召開115年廉政及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及陽光法案說明會,邀請理聯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素芳(站立者)作專題演講。(圖/高雄市區監理所提供) 理聯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素芳則從法律專業及客觀角度提供具體建議,作為精進相關業務及推動廉政工作之參考,期透過跨領域意見交流,強化機關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
廉政及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後,接續辦理陽光法案專題說明會,針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兩大主題進行講授,在財產申報部分,說明申報義務人應善盡查詢及誠實申報義務,並透過裁罰規定及實際案例,提醒同仁正確辦理財產申報,避免因疏漏或申報不實而受罰。
而在利益衝突迴避法部分,則就公職人員與關係人之認定,以及利益衝突迴避、禁止圖利、以及補助或交易行為限制等重要規範進行說明,提醒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如涉及本人或關係人利益之情形,應依法辦理迴避,落實執行職務及利益衝突防範機制。
劉育麟指出,陽光法案是推動政府廉能治理的重要制度,透過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等機制,可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提升政府施政公信力,也感謝張素芳律師到場提供專業意見,使廉政制度與實務執行得以相互結合。
劉育麟並指示各單位,針對此次廉政會報所提廉政及安全維護提案,應確實落實相關規範及策進作為,並將風險防範觀念融入日常業務執行,持續深化同仁依法行政、廉潔自持及機關安全維護意識,共同營造公開透明、廉潔效能及安全穩健的優質行政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