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法將「持有」類菸品(電子煙)納入行政罰範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8)日起於全國設置431處電子煙專用回收桶。台中市長盧秀燕今主持市政會議時特別提醒市民,電子煙內含電池等元件,隨意丟棄恐有起火安全風險,市府已設置32處據點,提供民眾免具名、免留資料的自主投遞回收服務。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現行「菸害防制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及廣告,行政院今年6月25日通過的修正草案則進一步將「持有」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
曾梓展說,草案目前正送立法院審議,未來修法施行後,將提供1個月緩衝期供持有者處理;緩衝期屆滿後若仍持有,預計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物品。考量修法尚未完成,國健署提前啟動全國回收措施,鼓勵民眾主動繳回。
盧秀燕表示,電子煙不僅危害健康,其內含的電池與電子元件若直接丟入家戶垃圾桶、公共垃圾桶或垃圾車,受到碰撞擠壓極易引發起火等公共安全危害。她呼籲市民切勿亂丟,應多利用指定回收點。
全國目前共設置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其中台中市共有32處,包括全市30處衛生所、位於豐原的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以及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市政服務中心。民眾前往回收時無須具名,也不用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可直接於各回收據點服務時間自主投遞,盼提升民眾回收的便利性及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