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漸進入秋季,也是登山旺季,金管會今(8)日提醒,民眾行前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3步驟,善用「登山綜合保險」,移轉潛在風險。根據金管會統計,今(115)年前7月登山險已理賠317人共計1277.8萬元,今年理賠率滿高的。
近年國人從事登山健行活動日益普及,但山域環境易受天候、地形、溫差及通訊條件影響,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去年山域事故救援案件計531件、涉及727人,顯示民眾從事登山活動仍具有一定風險;因應秋季登山旺季,金管會呼籲民眾,行前應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
一、「充分準備」:遵守各地方政府登山自治條例所訂投保登山綜合保險規定。
登山前除備妥裝備與通信設備外,務必了解當地法規。目前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均已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民眾若進入公告的特殊管制山域,領隊與隊員依法必須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除面臨罰鍰外,若發生登山事故,由前開縣市政府搜救者,得命當事人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二、「風險評估」:評估從事登山活動可能遭遇的風險。
一般傷害保險僅承保「外來、突發、非疾病」之事故。高山環境極端,除常見的滑落、跌倒與創傷外,亦容易引發高山症、失溫、中暑、熱衰竭或凍傷等特定傷害。該等特定傷害在實務上被認為屬人體對環境反應的「疾病」,因此不在一般傷害保險的承保範圍內。登山綜合保險除承保一般傷害保險項目外,亦包含前開特定傷害,可填補因該等特定傷害造成的損失。另外民眾亦可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填補登山事故所產生搜救、救護等費用。
三、「保險規劃」:善用多元管道投保,注意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規範。
1、多元投保管道 民眾可透過產險公司實體據點、保險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代理人進行投保,亦可於出發前利用各產險公司官網之「網路投保」專區快速投保,產險公會亦有登山綜合保險專區,提供各產險公司的聯絡窗口資訊。
2、注意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規範 對於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於災害防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的警戒區、於其他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進入的時間、區域或範圍所發生的緊急救援費用、被保險人(不含失蹤)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之搜尋費用,以及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產生航空器的費用,均屬保單條款中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金管會表示,目前有8家產險公司有推出登山險,最低保額依各縣市自治條例規定,其中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若進入特殊管制山域,領隊、隊員須依法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部分縣市明定最低身故保額100萬元、傷害醫療10萬元,緊急救援費根據山域有所不同,約在10萬至50萬元之間,今年前7月投保人數7萬4279人,理賠人數317人,保費收入1319萬元,理賠金額1277.8萬元,今年理賠率滿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