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中評委簡幸甫日前遭踢爆利用黨內身分接近女性支持者,後續更有女子在社群發文指控遭拍攝私密影片,簡幸甫隨即請辭黨內一切職務,中評會也立案調查。民眾黨中評會今(9)日公布調查結果,指出雙方對於是否曾交往、是否同意拍攝等說法存在重大差異,相關爭議仍待司法機關認定;不過,中評會認定簡幸甫相關行為已影響黨員和諧、損及民眾黨名譽,且確有濫用中評委職責情形,因此決議開除黨籍。
民眾黨中評會表示,本案於8月初經黨員檢舉後,中評會立即開啟調查,但因所涉一方並非黨員,無法順利進行相關初步調查,加上適逢簡幸甫更換手機,導致雙方均甚難聯繫,因此造成外界誤會中評會延宕處理。
是否偷拍雙方說法不一 中評會:待司法機關認定
中評會指出,雙方對於是否曾經交往及同意拍攝與否均存在重大差異,由於雙方所提出的證據及部分對話紀錄,並非中評會可以窺探全貌;此外,簡幸甫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訴訟,攸關是否涉及偷拍以及有無妨害秘密等情節,仍待具有完整調查權的司法機關認定。
中評會表示,雙方曾於8月間透過中間管道洽談和解相關保密文件,但因未經雙方簽署,因此中評會無法就此部分進行審酌。不過,此案相關經簡幸甫肯認的對話資料,應已達違反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認定違反相關規範,影響黨員和諧並損及民眾黨名譽。
認定濫用中評委職責 簡幸甫遭開除黨籍
中評會進一步指出,簡幸甫曾為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自應以更高道德標準規範自身言行舉止。然而,中評會在本案調查中主動取得的證據,另審認簡幸甫確有濫用中評委職責,足認違反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十七條,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職權。
中評會最終依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決議予以簡幸甫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