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柳川東路昨(8)日發生死亡車禍,1名38歲陳姓護理師凌晨步行返家,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倒,林男不但沒下車查看,反而迴轉折返二次輾壓對方,導致陳女傷重身亡,林男被依殺人罪羈押。事件曝光後,也讓社會大眾質疑林男「不想負擔龐大醫藥與撫養費用才二次加害」,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則發文呼籲,別再誤信「老生常談」了,
二度撞人致死就是「殺人罪」,至少關10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
車禍後迴轉二度輾壓護理師!狠心賓士男遭羈押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於昨天凌晨1點10分左右,38歲陳姓護理師步行準備穿越柳川東路時,遭30歲林祐嘉駕駛的賓士轎車撞上。陳女一度整個人躺在車輛引擎蓋上,但隨後轎車持續行駛而滑落在路面上。
沒想到,這時林男卻沒選擇停車下車查看或協助送醫,反而是駛往前方民族路口迴轉,掉頭後再次駛回現場輾壓陳女,造成陳女當場死亡。警方循線追查將林男拘提到案,經酒精與毒品檢測均呈陰性,疑因不想負擔龐大醫藥與撫養費用才二次加害。
台中地檢署偵訊後,認為林男涉犯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犯行嚴重,且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未禁止接見通信。
▲台中一名陳姓護理師凌晨下班返家途中,遭賓士轎車二度輾壓當場死亡。(圖/翻攝畫面,2026.09.09) 撞死人賠比較少是錯的!律師揭2大關鍵闢謠
針對社會長期流傳「撞傷賠更多、撞死賠較少,不如二次撞死」的謬論,
「黑心律師」楊律師發文解釋,這完全是嚴重錯誤觀念。楊律師解釋,車禍當下根本無法即時判斷傷者是否會永久失能,實務上絕大多數傷勢皆未達重傷害程度,因此「撞傷賠較少、撞死賠較多」才是常態。
楊律師再補充解釋,若以民事層面而言,即使遇到少數「撞傷人賠較多,撞死人賠較少」的特例,這都代表兩者都是很大的金額,皆是
「你無法負擔、分期付款到死都還不清的錢」,這部分在實質上沒有差別。但在刑事方面,則分為「過失傷害罪」與「過失致重傷害罪」的差別,只要能和解賠償,大機率有撤回告訴、緩刑或得易科罰金機會。
楊律師強調,二度再撞死人就是「殺人罪」,將面臨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呼籲大眾切勿再誤信「撞死人賠比較少」說法,平時務必小心行駛;若不幸發生車禍,應趕緊停車、救人、報警、叫救護車,後續談和解賠償,才是正確且損失最小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