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入獄留12品種犬困租屋處!新北動保處出手 房東漠視重罰7萬5

▲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 12 隻品種犬被留在租屋處多日,追查後才發現飼主已經入獄服刑。(圖/新北動保處)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6-09-14 18:39:09
新北市三重區日前發生一起寵物遭遺棄的駭人事件,一名房東因多次聯繫不上租客,前往租屋處查看時,驚見屋內竟留有 12 隻品種犬,動保處獲報到場稽查才發現該名租客因案入獄服刑。對此,多數犬隻已由飼主的家人帶回安置,其中 2 隻健康狀況較差的犬隻,則由熱心房東協助緊急送醫救治,才避免了無辜生命消逝。對此,新北市也打造了全台首創「新北市住宅租賃寵物飼養參考約款」,除此之外,根據法規若房東消極面對,恐將面臨最高7.5萬的罰款。

首創寵物租賃約款!從源頭防範毛孩遭遺棄

隨著飼養寵物的風氣盛行,租客若遇失聯、租約終止或突發事故,極易導致寵物面臨無人照料甚至遭留置棄養的困境。據動保處統計,自去年至今已受理約 20 件租客將寵物留置於租屋處的通報案。

為從租賃契約源頭降低寵物遭棄養的風險,新北市首創推出「新北市住宅租賃寵物飼養參考約款」,正式將寵物飼養條件、租約終止後的動物帶離,以及突發狀況下的照護責任納入住宅租賃約款中;明訂承租人若欲在租賃期間飼養動物,必須先取得房東同意,藉此建立雙方對飼養責任的明確共識。

▲據動保處統計,自去年至今已受理約 20 件租客將寵物留置於租屋處的通報案。
遇突發寵物棄養事件有法可循!房東消極應對最高罰7.5萬

動保處進一步說明,針對租期屆滿或契約終止後的寵物處置,這項參考約款明定房客應將飼養動物一併帶離,絕對不得任意留置或遺棄。若房客未帶離,經房東限期催告仍未處理,房東應以可證明的方式,通知房客於合理期間內接回。

若逾期仍未獲處理,房東便能在符合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令的前提下,將動物委由適當的照護、醫療或安置機構暫時照護,並依雙方事前約定來處理餵養與緊急醫療等必要事項;若後續涉及認養程序,則應先確認動物所有權並取得相關授權後方可辦理。這項創舉讓雙方在面對失聯、住院或入獄等突發狀況時能有所依循,大幅降低動物遭留置的風險。

除了推廣契約防範,動保處也特別針對房東的法律責任發出提醒。若房東或房屋管理人在私領域發現動物受困、受虐或受傷,依據《 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所有人或管理人有義務協助動物脫困、收容或提供必要的醫療協助。

▲新北市也打造了全台首創「住宅租賃寵物飼養參考約款」。(圖/新北動保處)
若房東知悉動物受困卻消極不予協助,違反相關規定者最高將面臨新台幣 7 萬 5000 元的重罰。動保處強烈呼籲,房東與房客應共同將寵物照護責任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能在意外發生時即時應變,避免毛孩因人類的租屋問題而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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