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已連續十年調升,今年將有望達到3萬元以上。然而,勞工團體今(16)日指出,全國各縣市對違反最低工資裁罰標準「一國多制」,雇主即使違反相同法律,但可能因為所處地區不同就面臨不同罰鍰,點名台南、基隆、雲林等6縣市並無訂定裁罰基準,而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轄管的產業園區,廠商必須累積違反50次以上,才可能開出最高額的100萬元罰鍰。
針對產業園區可以跳脫各縣市規定,訂定比地方更高裁罰,《NOWNEWS》詢問經濟部園管局,至截稿前尚未取得回應。
台灣勞工陣線、台北市產業總會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最低工資是我國勞工及其家庭維持基本生活的最低標準,並且是由《最低工資法》明文保障,違規者可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區間,但不時仍會出現企業給付不到位。
全國「一國多制」 台南、嘉義沒有基準
據勞動部統計,2025年全國合計153件裁罰、合計總裁罰金額為330萬元,六都就占了62.1%,其中以新北、台中裁罰21件較多。但實際上,各縣市在執行上存在嚴重標準不一。
各縣市對於開罰100萬元最高罰鍰規定不一,部分是依照上市櫃、資本額歸類或企業規模,如台北、台中就是設定甲類違規6次、乙類違規8次;桃園甲至丁類則須達7至12次以上;彰化縣丙類則要17次以上才會採取最高額罰鍰。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指出,以153件、330萬元來推測,多數縣市政府僅有處以2萬元的最低罰鍰,但仍有台南市、基隆市、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等6縣市,是完全沒有裁罰基準,因此無法判斷開罰依據,以及什麼情況下採取最高額罰鍰。
產業園區50次才開罰百萬 勞團:荒謬跟可恥
他尤其點名,據《產業園區管理局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要點》,經濟部園管局轄管產業園區,企業須違規50次以上,才可能開罰100萬元,認為允許廠商違法50次以上才罰最高金額,「這是非常荒謬跟可恥的一個狀況。」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王燕杰也直言,經濟部允許一家公司違法50次,才開罰100萬,實際上對於能進駐產業園區的企業真的不是相當大金額,但對於勞工就是最低生活標準,更是50個家庭無法滿足生計,應該被譴責。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張祐嘉進一步表示,許多青少年進入職場第一份工作就是餐飲、零售、行政,據2024年調查,近6成青年求職時未提出期望薪資,而有1/4青年加薪方式是「配合基本工資調整」,顯示面對最低工資因監管不力而無法落實情況下,將讓薪資議價能力差的青年首當其衝。
勞團主張,勞動部應該要統一全國標準,違法累積次數只要超過5次以上,無論營業規模,都要直接開罰100萬元罰鍰,更希望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做永續報告時,揭露是否有違反最低工資情況。
另外,針對青年部分,事業單位僱有未滿18歲青少年時,主管機關除查核最低工資外,也應同步檢視實際工時、年齡證明、法定代理人同意及未滿16歲者的夜間工作限制,並將受影響者年齡、人數、積欠金額及違法情節納入裁罰考量,並公布青年違法統計。
▲勞團主張,勞動部應該要統一全國標準,違法累積次數只要超過5次以上,無論營業規模,都要直接開罰100萬元罰鍰。(圖/記者鍾泓良攝影)
最低工資是重要政策 勞動部:朝向一致性原則
勞動部回應,最低工資是勞動部重要政策之一,自2024年專法上路後,即函請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對於事業單位違反最低工資相關規定時,可參考《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進行裁處。
針對全國統一標準,勞動部近期召開全國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聯繫會議時,已主動提案將最低工資法納入《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中,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皆表示配合辦理,未來全國各地於處理違反最低工資裁罰案件時,將依一致性原則辦理,後續將盡速依法制作業完成修正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