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檢調偵辦涉違反《選罷法》案件,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當天出席餐會的母親、前立委鄭汝芬以100萬元交保。根據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理由,遭聲押的5人不僅涉及議會辦桌案,還牽涉洩密、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以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其中,法院認定謝新隆、謝典霖父子「整體犯罪支配居於上位」,且對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認有羈押必要。
謝典霖近來除捲入國民黨彰化縣長選舉的「姊弟之爭」,也被指控擔任中華籃協理事長期間涉及掏空帳目。今年7月,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發文指控,謝典霖為替表姑、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助選,在縣議會大辦餐會。謝典霖直到風波延燒多日後,才於9日發布三點聲明,強調餐宴費用由他私人支付。此後事件一度看似平息,導致檢調於7月23日約談彰化縣議會前機要秘書劉坤鱧時,外界多認為偵辦方向是中華籃協帳目問題。
檢調16日大動作搜索9處、約談20多人,起初對外釋放的訊息是偵辦縣議會辦桌爭議案;但複訊後,原被視為案件主角之一的陳貞妃以10萬元交保,直到昨天檢方聲押5人,才進一步揭露謝家疑似多次詐取公款供私人使用,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案情也從單一餐會疑涉賄選,延伸至公款使用及其他犯罪調查。
辦桌案恐只是表面? 檢調帶走資料牽動議長布局
據了解,檢調搜索時帶走的議會內部資料,有不少與這場餐會並無直接關聯;加上下屆議長選舉,爭取「扶正」的副議長許原龍聲勢升高,地方政壇近兩日也出現「議會餐敘爭議案只是煙霧彈」等不同說法,外界持續關注案件是否還有其他調查重點。
彰化地院針對5名聲押被告作出裁定,其中謝新隆、謝典霖父子遭羈押禁見,其餘3人交保,裁定理由揭示不同程度的涉案情節。謝典霖及其父母、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5人,除因宴請地方人士的餐敘爭議,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父子倆「犯罪支配居上位」 法院擔心勾串
擔任三大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及議長謝典霖,另涉《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罪嫌。彰化地院特別指出,謝新隆、謝典霖父子「對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且於整體犯罪支配居於上位」,可能影響其他共犯及證人的證述,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
謝母鄭汝芬雖未承認犯行,且涉犯重罪,但法院認為目前沒證據可認定勾串或滅證的實際行為,加上謝典霖、謝新隆均遭羈押,因此認定鄭汝芬沒有羈押必要,裁定100萬元交保。至於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法院認為兩人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的疑慮,但考量其參與案件的犯罪情節與程度,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