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23)日召開委員會決議,玉山金控與三商美邦保險代理人公司結合,無顯著的限制競爭疑慮,因此,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玉山金擬取得三商保代全部已發行股份,並納入其金融控股體系中,因2家公司營業額均達到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適用情形,由玉山金依法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公平會認為,玉山金控所屬子公司玉山銀行與三商保代在保險代理人業務具有水平重疊關係,屬於水平結合,而玉山金與三商保代結合後,對保險代理人市場結構影響相當有限,且國內從事保險代理人業務的事業眾多,市場競爭激烈,尚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