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甲醛白菜近日疑似透過越南違規轉運來台,引發食品安全及農民權益疑慮。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今(24)日公告,自10月8日起,進口生鮮或冷藏白菜將增列輸入規定代號「465」,進口業者須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強化白菜進口來源管理。
白菜疑遭轉運來台 政府強化產地管理
國際貿易署表示,目前輸入CCC0704.90.10.00-8「白菜,生鮮或冷藏」,須依相關檢疫規定及食品輸入查驗辦法辦理,中國大陸製白菜則不准輸入。
不過,農業部考量近日有疑似中國大陸產白菜透過越南違規轉運的情形,相關情況已引發國人對食品安全的疑慮。為降低消費市場隱患,同時避免中國大陸產白菜以第三地名義作為原產地輸入台灣,影響國內農民權益及食品安全,因此要求進一步強化進口白菜的原產地管理。
10月8日起新制上路 白菜進口須附產地證明
國際貿易署今公告,自115年10月8日起,CCC0704.90.10.00-8「白菜,生鮮或冷藏」增列輸入規定代號「46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未來進口白菜時,必須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供海關查核原產地,以進一步掌握進口白菜的來源。
強化海關查核 防堵第三地轉運
國際貿易署指出,此次公告是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以及農業部9月11日函文辦理,透過增列輸入規定代號,強化白菜進口來源的查核機制。
新制將於公告2週後,也就是10月8日起正式實施,未來進口白菜的產地證明將成為海關查核來源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