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槍決程序遭疑!廢死聯盟告法務部 法院最終判決出爐

▲死囚黃麟凱去年1月16日遭槍決,廢死聯盟提告法務部違法,全案近日已由最高行政法院正式裁定駁回定讞。(圖/翻攝畫面)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6-09-27 20:07:00
死刑犯黃麟凱於 2013 年間在新北市三重殘忍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經最高法院於 2017 年判處死刑定讞後,已於2025年1月16日晚間正式伏法。這是總統賴清德任內首度執行的死刑案,更是憲法法庭於 2024 年 9 月作出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後,首宗實際執行的案件。而這場死囚槍決卻引發了後續的法律戰,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質疑法務部核准執行的「令准」程序違法,進而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全案近日已由最高行政法院正式裁定駁回定讞。

廢死聯盟提告抗議!質疑死刑令准違法

針對法務部簽署的死刑執行令,廢死聯盟在訴訟中主張,法務部核准執行的「令准」會直接產生剝奪受刑人生命的強烈法律效果,因此在性質上應屬於行政處分,行政法院理當有權進行審理。

廢死聯盟進一步指控,黃麟凱在面臨槍決當時,仍有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及刑事再審等救濟程序正在進行中,法務部卻依然強行核准執行,此舉不僅涉及違法,更有違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因此提告請求法院確認該執行函違法。

▲黃麟凱於2025年1月16日晚間10時02分許槍決伏法,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載運至板橋殯儀館。(圖/NOWNEWS資料照)
屬刑事司法範疇!最高行駁回抗告定讞

面對廢死聯盟的法律攻防,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 5 月底作出裁定。法官認為,刑事案件從初期的偵查、起訴、裁判,一路到最後的執行階段,本質上均屬於刑事司法體系的一環。

法務部在收到最高檢察署的陳報後,審查確認無停止執行、再審或非常上訴等事由才決定准予執行,這仍屬於刑事裁判執行程序,而非一般的公法行政爭議。因此,若對死刑執行過程有爭議,應交由刑事法院依《 刑事訴訟法 》尋求救濟,行政法院對此並無審判權。廢死聯盟對此結果不服提起抗告,但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完全認同原裁定見解,最終於9月24日正式駁回抗告,讓這場針對黃麟凱死刑令准的行政訴訟就此落幕。

黃麟凱曾聲請暫時處分遭拒!台灣死囚還有 34 人

回顧黃麟凱生前的法律動作,他為了求生,確實曾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停止執行,並主張死刑的行使應嚴格限於最嚴重犯罪,且必須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不過,憲法法庭後續審理認定,由於當時並沒有相關的本案繫屬,該項暫時處分的聲請並不符合法定要件,因此直接裁定不受理。

隨著黃麟凱正式伏法,加上後續有兩名死刑犯在監獄內因病身亡,根據統計,目前全台待執行的死刑犯人數已降至 3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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