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弱勢家庭就學負擔,
新竹市政府宣布「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將於 10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開放申請!凡
設籍新竹市、25 歲以下且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每人最高可領 2 萬元補助。市府提醒符合資格者備妥文件向區公所送件,並注意排外限制,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補助金額依學階劃分!大專學生最高領兩萬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指出,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依學生就讀階段核發不同補助金額:
公立國小學生:每名 5,000 元
公立國中學生:每名 7,000 元
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每名 14,000 元
公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名 20,000 元
實際補助資格與相關規定,均依「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原則」辦理。
▲新竹市低收助學金10/1開放申請,從國小至大學,依學階補助5千至2萬元。(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
申請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可委託區公所查戶籍
申請時須備妥新竹市區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黏貼於申請表背面)及相關切結書。
在學證明部分:
國中小學生:須檢附蓋有本市公立學校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高中以上學生:須檢附蓋有完整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註冊證明書;若缺少任一學期註冊證明,須另附無重讀切結書。
申請表件可至「
新竹市教育網」表格下載專區下載。為簡化程序,申請人可在表格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委託區公所代為查詢戶籍資料,節省奔波時間並加速審核。
🟡10月25截止受理!限制條件與諮詢電話
助學金申請期間自 10 月 1 日起至 10 月 25 日止,請符合資格的學生與家長備妥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逾期申請或逕向市府教育處送件者均不予受理。
另需特別留意限制條件,
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院校、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補習學校,以及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因轉學或休學而降讀重讀者,均不在補助範圍內。
如有申請疑問,可洽各區公所諮詢:
東區區公所:03-5218231 分機 208
北區區公所:03-5152525 分機 206
香山區區公所:03-5307105 分機 202
教育處特教中心:03-5427974 分機 204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新竹市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說明圖卡。10/1至10/25開放申請,大專生最高可領2萬元。(圖/新竹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