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於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台電因離岸風電發電成效、工程計算缺失、合約漏洞等問題,損失上百億元。台電今(2)日回應表示,離岸一期風場進行改善優化,持續提升設備可靠度與發電效能,可用率逐年攀升;台電努力推進離岸二期工程,工作船已出海進行安裝,力拚年底前完工。
審計部連續2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都點名台電離岸風電計畫缺失。首先,離岸一期計畫發電效益不如預期,商轉 3年至4 年來,21 部機組年實際發電量僅介於 2.97 億至 3.30 億度,均未達預計的 3.56 億度目標,且部分風機故障時數偏高,發電效益不增反減。
而台電推動離岸風力電網建置成本分攤機制,但估算基礎「未納入」案場實際併網裝置容量,致部分離岸電網建置成本恐無法全數回收,約有108.45億元的離岸加強電網計畫電網分攤費用,恐無法回收,恐造成未來離岸電網建置者負擔成本加重,不利台電營運目標達成。
台電離岸二期方面,原定2025年底完工併聯,但工程進度一再延宕,再加上統包商主張疫情與俄烏戰爭等因素致成本大增,請款追加 106.93 億元;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同意給付 55.56 億元,細部監督付款程序至 115 年 4 月底仍未定案;因合約規範未臻明確而同意廠商追加部分工程項目,請款金額達12.85億元。
台電:持續優化離岸一期發電成效 年底完成二期
台電回應,強化電網工程規劃則將滾動檢討,滿足離岸風場併網需求同時,力求發揮電網最大效益,相關電網強化投資未來仍可供其他年度併網風場使用,費用可有效回收。
針對審計部關切離岸一期發電成效,台電說明,2025年可用率為92.83%,相較2022年73.24%,經逐年辦理改善工作已大幅提升機組可靠度,今年仍將針對風機運轉弱點續辦改善作業。
而離岸二期因台電契約制定有漏洞導致增加契約價金,台電說明,離岸二期廠商就合約解讀認知差距,故向工程會提出調解。工程會於調解時認定風機及海上變電站下部結構使用之「特高強度無收縮水泥砂漿」材料,性質、功能及施工方式與鋼結構及機電設備不同,因此建議給付追加款,台電公司予以尊重。
台電澄清 並無強搶富崴能源風機
另外,台電再澄清,並無強搶富崴能源風機。承包商富崴因自身經營不善,風機安裝下包商解約,富崴主動請求並同意台電接管風機安裝契約。惟後續富崴仍履約消極,台電只好依約接管船機設備與海事工程整備工作,並向債權銀行完成租船作業,依約出航施工,一切符合契約規定且有紀錄可稽。目前台電努力推進離岸二期工程,工作船已出海進行安裝,力拚年底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