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郭明鑑兼職爭議再發生 金管會對投信祭10道監管措施

▲有鑑於近期投信事業利害關係人內部控制缺失的違規情事,影響投信事業聲譽及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就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3大面向,提出10項強化投信事業治理措施。(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6-10-13 18:01:03
國泰投信之前爆發郭明鑑兼職爭議,鑑於近期投信事業利害關係人內部控制缺失的違規情事,影響投信事業聲譽及投資人權益,金管會今(13)日公布「強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治理措施」,祭出10道強化監管措施,並分2階段實施,第1階段今年底、第2階段明年6月底上路,要求元大、富邦、國泰、群益、統一、復華等規模上兆元投信業者,設置非利害關係董事或發布函令規範負責人兼職行為,違反者恐處警告停業解職等處分。

公司治理 金管會提出2大要求

為促使投信事業落實受託管理責任,履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金管會就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3大面向,提出10項強化投信事業治理措施。在公司治理,除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之投信事業設置非利害關係董事,並由非利害關係董事設置公司治理委員會,負責事業的利益衝突辨識與防制措施,及規劃事業相關內部規定或作業規範。同時,也敦促投信事業落實董事會與總經理的職責,建立有效問責機制,並強化法令遵循、內部稽核及風險管理的職能,型塑高度誠信經營文化。

內控3要求!落實辦理訂定負責人兼任規範 強化利害關係人申報控管機制

在內部控制部分,要求精進投信事業內部控制標準規範及稽核制度,納入內部人資料覆核及稽核機制,針對實務執行及風險管理需求,強化相關控制與查核機制,並敦促投信事業加強自行查核,善盡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責任,強化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執行,並透過外部查核機制檢視投信事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辦理情形。

此外,金管會要求訂定負責人兼任規範及強化利害關係人申報控管機制,除發布函令規範負責人兼職行為,並要求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及落實相關管理措施,亦要求投信事業規劃建立利害關係人申報及交易控管機制,以提升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並加強教育訓練,要求董事會成員持續參加利益衝突等主題的進修課程,以提升對於相關事件的敏感度與處理能力。

資訊揭露精進重大偶發事件通報 強化重大事項公告申報規範

在資訊揭露方面,要求精進重大偶發事件之通報及揭露機制,除訂定「投信投顧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應遵循事項」以強化重大偶發事件辨識、通報及相關處理作業,於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流程內,增訂具實質強制投信事業須對外公開說明與資訊揭露機制。同時,強化重大事項公告申報規範,擴大應公告申報之重大影響受益人權益之事項範圍,使攸關受益人權益之重要資訊均能適時揭露。

金管會表示,上述措施從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3大面向,強化投信事業治理機制,金管會將分2階段推動,循序漸進落實各項措施,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確保資產管理市場的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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