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宮城縣一名43歲男子,今年3月因癌症復發,被醫師宣告只剩2至3個月壽命,沒想到就在離開醫院的路上,意外撿到裝有2200萬日圓(約新台幣450萬元)現金的袋子。他自認這是「神明送的禮物」,不但沒有報警,還將鉅款拿去旅遊、享受美食及支付醫療費用,短短4個半月就花掉約1800萬日圓。男子事後遭逮捕並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檢方求處1年徒刑,預計11月6日宣判。
綜合東北放送、河北新報等媒體報導,現年43歲、居住在宮城縣東松島市的無業男子,19日在仙台地方法院首次出庭,坦承侵占遺失物的起訴事實。
癌症復發被宣告餘命2至3個月 返家途中意外撿到鉅款
男子供稱,他患有癌性腦膜炎及胃部與食道交界處的癌症,原以為病情已經痊癒,卻在今年3月5日出院當天,得知癌症復發,甚至轉移至頭部。
當時醫師告訴他,可能只剩2至3個月壽命,讓他深受打擊,擔心再也無法與親友見面。
男子離開醫院後,原本打算前往仙台市青葉區國分町一間朋友經營的店面,途中在路邊發現一個類似學生書包的袋子。
他起初沒有理會,走過後卻因好奇折返,將袋子帶到附近公園的公共廁所,並用美工刀割開。
沒想到袋內竟裝有大量現金。他先倒出約200萬至300萬日圓,回家清點後才發現,總金額超過2000萬日圓。
男子在法庭上坦言,當下感到非常高興,認為這筆錢是「神明送給我的禮物」。
帶女友回越南、赴伊勢旅遊 4個半月花掉1800萬日圓
警方調查發現,這筆2200萬日圓現金,原本是某娛樂設施的營業收入,由保全公司2名員工負責運送,卻不慎從搬運推車上掉落。
男子明知現金並非自己所有,仍將袋子帶走,並在遭逮捕前的約4個半月內,花掉約1800萬日圓。
他在法庭上表示,這筆錢主要用於醫療費、飲食及旅遊,包括前往日本伊勢,以及陪同女友返回越南老家。
至於為何沒有告訴朋友自己撿到鉅款,男子坦言,雖然很高興,但也知道事情不妥,因此不想把朋友牽扯進來。
每月還3萬日圓要還到2078年 檢察官質疑:你有辦法嗎?
男子表示,事件造成他人困擾,對此深感抱歉,願意持續賠償受害者,並希望未來重新工作。
由於遺失的2200萬日圓已由保全公司的保險理賠補足,他目前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約定每月償還3萬日圓。
截至開庭時,男子已償還約344萬日圓,仍有約1800萬日圓尚未清償。依照目前還款安排,預計直到2078年才能還清,屆時他已高齡95歲。
檢察官因此質疑,男子明明曾被宣告只剩數個月壽命,卻承諾還款至2078年,是否真的有能力履行?對此,男子僅回答:「我會還。」
檢察官也詢問,當初被宣告餘命不長時,是否曾想過做壞事可能遭到報應,男子則回答沒有。
檢方求刑1年 辯方盼判緩刑
檢方認為,男子明知鉅款屬於他人,卻因個人私慾擅自侵占,行為極為自私,因此向法院求處1年拘禁刑。
辯護律師則強調,男子的行為確實不能被原諒,但考量他當天才被宣告癌症末期,在情緒極度低落的情況下,突然發現2200萬日圓現金,產生「這是不是神明給我的」想法,並非完全無法理解,因此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由於男子已坦承犯行,本案主要爭點在於是否適用緩刑。法院預計11月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