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職業病!曾從事有害作業勞工 每年可申請健康追蹤檢查

▲勞動部針對曾經從事游離輻射、粉塵、鎳、甲醛等16類有害作業勞工,即使只有做1年,後續變換工作、離職或退保,每年仍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檢查費用由勞動部依規定核付,隨時掌握自身健康狀況。(圖/醫院提供2025.10.2)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2026-10-26 12:01:46
據流行病學實證及暴露於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罹患職業病之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對此,勞動部針對曾經從事游離輻射、粉塵、鎳、甲醛等16類有害作業勞工,即使只工作1年,後續變換工作、離職或退保,每年仍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檢查費用由勞動部依規定核付,隨時掌握自身健康狀況。

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有害作業包括高溫、噪音暴露、游離輻射、異常氣壓、鉛、四烷基鉛、粉塵危害、有機溶劑等16類。據流行病學實證,暴露於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罹患職業病之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

勞動部表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每年針對25萬勞工,補助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費用,但因部分有害作業所致之職業病具有較長的潛伏期,勞工可能於保險有效期間從事特定有害作業,於離職退保後始診斷為職業病。

為免勞工因離職、退休或轉換工作,錯過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時機,勞動部提供追蹤健檢服務,保障曾經從事有害作業勞工的健檢權益。如經檢查發現異常,進一步由勞動部認可之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確認為職業病。

仍在災保期間員工 可申請職災保險

仍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期間者,可申請職災保險給付;如已離職退保,可申請退保後罹患職業病之醫療補助、失能津貼及死亡津貼,強化勞工健康權益保障。

勞動部為維護從事有害作業勞工健康,提供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只要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1年,如變換工作、離職或退保,每年仍可申請;檢查費用由勞動部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

自今年起,除了填具紙本申請書外,勞工還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透過網路24小時皆可申辦,經勞保局核定取得健康檢查證明單,再攜至勞動部認可之特殊健檢醫院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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