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台灣女子井雲蓉跟團赴日旅遊,19日陳屍山梨縣富士河口湖町飯店房內,同團27歲楊姓女子遭日本警方逮捕;井女的李姓丈夫則涉嫌共同殺人,26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證實,李男涉嫌和井女虛偽結婚、鼓吹她單獨赴日,並為她投保高額保險。案件曝光後,也讓人聯想到台灣過去的海外詐保殺人案,其中最常被拿來比較的,就是2007年震驚社會的「黃山推落山崖詐保案」。
▲河口湖台女命案最新!38歲金姓女死因曝「頸部深刺傷失血亡」(圖/截自日本新聞網) 檢方證實:假結婚、旅平險2筆共3000萬
據中央社報導,台南地檢署證實,李男涉嫌和井女虛偽結婚、鼓吹她單獨赴日旅遊,並為她投保高額保險,其中最大的兩筆旅遊平安險,保額分別為新台幣1,000萬元和2,000萬元。檢方也掌握李男和楊女有過接觸紀錄,但具體的犯意聯絡和分工,仍在進一步調查。
黃山案翻版?假結婚、出國前一天投保5000萬
據《鏡週刊》報導,2007年,主謀李憲璋讓女友連女和一名男子結婚,並安排連女擔任保險受益人。同年12月15日,也就是出國前一天,他們在兩家保險公司櫃台為這名男子投保共5,000萬元的意外險。
隔天,一行人在中國大陸安徽黃山旅遊時,同夥楊明璋讓被害人坐在欄杆上拍照,再趁機把他推下山崖,另一名同夥宋進財則在旁把風。楊明璋事後還多拍了現場照片,試圖把命案偽裝成意外。
不過,保險公司察覺有異,2008年1月向警方報案,全案才曝光。這起案件纏訟約12年,2020年3月由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李憲璋被判處14年徒刑、連女8年;下手的楊明璋和宋進財,則在訴訟期間就已經過世。
這次河口湖命案中,檢方指出李男涉嫌和井女假結婚、出國前投保高額保險,和黃山案的手法有不少相似之處,但兩案是否有關聯,仍有待檢方調查。
南迴搞軌案也涉旅平險 連環詐保案奪8命
台灣過去也曾發生其他詐領保險金的重大案件。2006年的南迴搞軌案,南迴線莒光號列車翻覆,李姓兄弟被認為是為了詐領團體保險和旅遊平安險,謀害越南籍妻子;李泰安最後被判刑13年定讞,目前已刑滿出獄。
1985年至1998年間的陳瑞欽連環詐保殺人案,則先後殺害配偶、親生和收養的孩子等多人,詐領保險金約3,800萬元,最後在2013年遭到槍決。2001年的許文同夫妻詐死案,則是夫妻在桃芝颱風期間假裝車禍死亡,詐領超過6,000萬元保險金,之後逃到中國大陸躲藏12年。
國外也有:14份保單1.4億 泳池溺妻遭判死
海外詐保殺人案件,也不只發生在台灣人身上。據CTWANT報導,2018年,一名中國男子帶妻子到泰國旅遊,在飯店泳池將她溺死。他在妻子生前幾個月內,向11家保險公司投保14份意外險,保額共約人民幣3,326萬元(約新台幣1.4億元)。泰國法院2019年判處他死刑。
為何選在海外?旅平險可保多家、易偽裝意外
刑事局前國際科長李泱輯接受ETtoday訪問時指出,過去的保險詐欺殺人案件,常選在海外或中國大陸行凶。他分析,若在國內犯案,可能要投保壽險,但壽險成本高,高額投保也可能受到核保限制;海外旅平險則「平均大概都會有一、兩千萬,而且可以保好幾家」,一旦得手,可能獲利兩、三千萬元以上。
此外,在海外發生的跌落、溺水等事故,也比較容易被當成旅遊意外;涉案者也可能誤以為跨國調查有空隙,證據在國外、語言不通,偵辦會受到阻礙。
算盤很難打響 受益人殺人領不到保險金
不過,從過去的案例來看,這樣的盤算很少成功。黃山案是保險公司起疑後報案;這次河口湖命案,台灣檢方則在案發後一週內,就在李男從日本返台時將他拘提。保險業者對「新婚、出國前大額投保、在國外死亡」這類組合,本來就特別警覺。
依台灣《保險法》第121條規定,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都會喪失受益權。也就是說,即使涉案者成功犯案,一旦被查出,不但領不到保險金,還要面對殺人重罪。李泱輯也表示,台日之間長期有警政合作機制,即使沒有正式的司法互助協定,情資交換和證據提交仍有管道。
河口湖命案仍在偵查中,李男和楊女都尚未被起訴或判刑,在判決確定前,任何人都應被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