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指稱台北市政府基於政治考量,干涉輝達(NVIDIA)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甚至導致投資案延宕,台北市政府表達強烈遺憾,並嚴正駁斥相關說法。北市府強調,市府始終依法行政,並非刻意阻撓輝達進駐,而是透過協調解約、修訂法規及加速行政程序,排除原有契約障礙,最終讓輝達順利取得地上權。市府也呼籲外界勿以未經證實的匿名指控扭曲事實。
原契約設有移轉限制 北市府:不能因簽署MOU就直接過戶
北市府指出,市府與新光人壽於2021年簽訂的原始地上權契約,已明定須等到建物完工、取得全部使用執照、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並經市府同意後,才能將地上權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給第三人。
儘管輝達與新光人壽於2025年5月簽署合作備忘錄(MOU),規劃直接移轉地上權,但市府認為,這屬於民間商業安排,不能取代原有契約規定。新光人壽曾於2025年7月9日及16日兩度申請移轉T17、T18地上權,市府則分別於7月10日及17日正式函復,指出當時基地尚未動工,不符合契約約定的移轉條件。
北市府表示,若在廠商尚未實質開發興建前就同意移轉,不僅可能引發轉手套利疑慮,也會影響公有土地招商制度的公平性,因此市府依法把關,並非基於政治考量干預投資案。
法規不能斷章取義 市府選擇解約收回土地
針對外界引用《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認為地上權移轉給輝達並無違法疑慮,北市府則強調,相關說法忽略法規適用範圍及原始契約的完整規定。
市府說明,該辦法主要規範區段徵收剩餘可建築土地的處分程序及限制,得標人仍須依招標文件及雙方簽訂的契約履行義務,不能以一般法規逕自排除原始契約的條件。此外,該辦法第18條第1項但書也涉及地上權及地上建物一併受讓的要求;新光人壽當時尚未動工,市府認為,直接移轉並不符合契約及相關規定。
北市府表示,若在條件未完備時逕行同意移轉,恐衍生圖利特定企業的法律爭議,因此市府選擇透過協商解約、收回土地,再依法處理後續程序,以兼顧投資推動與公有資產保障。
44.34億元達成合意解約 輝達後續順利取得地上權
北市府強調,市府並未阻撓輝達進駐,反而持續與新光人壽及輝達協商,尋求合法解決方案。2025年11月18日,輝達全球不動產副總裁Scott Ekman一行人拜會台北市長蔣萬安,並代表執行長黃仁勳,遞交選定T17、T18作為營運總部基地的書面投資意向。
隨後,市府於2025年11月24日與新光人壽達成合意解約,以44.34億元完成解約協議並收回土地,排除原有契約限制,為輝達後續依法取得地上權創造條件。
北市府指出,市府早在2025年7月就向內政部函詢相關法制作業,並於同年9月修訂相關辦法,增訂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的機制,提前完備法制基礎。在市府推動及台北市議會支持下,輝達已於2026年3月12日完成專案設定地上權登記。
北市府表示,從協商解約、修訂法規到完成地上權登記,相關過程與時間軸均有具體紀錄可供查證。面對國際級重大投資案,地方政府本就有責任提供跨局處協調及行政支援,協助排除投資障礙。市府重申,輝達落腳台北是中央、地方、公務團隊及產業界共同努力的成果,呼籲各界尊重事實,勿以未經證實的匿名說法製造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