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不只244萬!父母善用1招 同一年「合力爽送888萬」全免稅

▲國稅局指出,抓準免稅額並搭配婚嫁特例,父母同一年最高可合力贈與子女888萬元且全免課稅。(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2026-11-04 09:52:01
想透過分年贈與幫子女累積資產,多數人只知道每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但只要善用稅法特例,額度還能一口氣三級跳!台北國稅局指出,許多父母以為夫妻合送 488 萬就是上限,其實抓準「一般免稅額」搭配「婚嫁特例」,若同一年有兩名子女成婚,雙親最高可合力送出 888 萬元,且全免課贈與稅。

🟡子女結婚享百萬特例,登記日前後六個月適用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總金額不超過 100 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實務上以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認定為「婚嫁時」,且以每名子女個別計算,父母皆各有 100 萬額度,完全不佔用每年的常態免稅額。

▲子女結婚登記日前後6個月內,父母各自享有100萬元的婚嫁贈與免稅額,不計入當年度贈與總額。(示意圖/取自Pixabay)
🟡免稅額搭配婚嫁特例,父母一年合送888萬

國稅局舉例,若父母於同一年各自贈與 244 萬元一般免稅額,隨後兒女相繼結婚,雙親再分別贈與兒子與女兒各 100 萬元婚嫁基金。換算下來,父母每人各自可贈與 444 萬元,雙親合計高達 888 萬元【(244 萬+100 萬+100 萬)× 2】,全數免繳贈與稅。

🟡贈與稅採曆年制計算,切勿算錯時間慘遭補稅

不過國稅局提醒,贈與稅採「曆年制」,以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為計算週期,絕非首次贈與日起算滿一年。日前便有父親誤以為滿 365 天額度歸零,一年內分批贈與 3 子女 388 萬元,扣除 244 萬免稅額後超額 144 萬,慘遭補稅 14.4 萬元。

▲國稅局提醒贈與稅採曆年制計算,若誤認滿一年歸零導致累積超額,恐遭補稅。(圖/翻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
🟡申報須檢附登記證明,未補件將計入總額課稅

辦理婚嫁贈與關鍵在於「證明文件」,父母申報時應主動檢附子女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若未能備妥證明,款項將被計入一般贈與總額,超出 244 萬元免稅額部分,仍須依 10% 起之稅率補稅,規劃時務必備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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