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Tesla)新一代電動跑車Roadster,結合旗下太空公司「SpaceX」的推進技術,讓車輛「會飛」一般;「飛天車」雖採邀請制,並預計在2028年量產。交通部長陳世凱今(4)日表示,已經有開始討論未來在台法規限制,但目前台灣特斯拉並無諮詢相關議題,近期僅有申請FSD,準備要實地測試。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交通部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立委李昆澤關切特斯拉飛天車議題,他指出,現行車輛審驗制度尚未涵蓋飛行推進系統及離地姿態控制等安全項目,要求交通部及早盤點相關法規、檢驗能力及管理機制,同時釐清管理單位,如是否屬民航器規範,避免日後管理真空。
民航局長何淑萍表示,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認為該車輛不屬於航空器,確實推進方式也不是民航法規範內容。陳世凱強調,該車議題交通部已開始相關討論,將請車安中心了解車輛安全性及規格。由於車輛自國外進口至台灣,有不少部分需要跨部會釐清,交通部主要負責安全審驗。
至於台灣特斯拉是否有向交通部針對該議題提出諮詢?陳世凱表示,目前並未收到對方提出相關討論,相關訊息都是從網路獲取。近期提出的主要是FSD(Full Self-Driving/自動輔助系統・受駕駛監督),車安中心已經準備要實地測試。
飛天車進口審議 三大問題
李昆澤指出,飛天車進口及安全審驗至少有三大問題需要嚴謹面對。首先,現行審驗基準尚不完整。目前車輛審驗項目約百項,主要涵蓋地面行駛安全,但飛天車涉及推進系統、離地姿態控制等特殊功能,現行規範尚未納入,未來必須調整審驗基準。
其次,檢驗能量仍有待建立。飛天車涉及高壓氣體安全、車輛穩定性及推進系統檢驗,尤其飛行失效時的安全保護機制,更需要具備專業檢測能力。李昆澤建議,交通部應及早與民航局、國家太空中心等單位合作,建立相關檢驗量能。
第三,非道路使用及展示的管理規範仍須釐清。目前車輛進口後若要領牌上路,須通過相關審驗;若僅供賽道、非道路或私有場地使用,則可能涉及不同的進口及管理規定。未來即使是封閉道路展示,也必須重視相關法規及安全措施。他呼籲,交通部應提早準備,釐清包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否需要調整,並確認審驗範圍究竟是針對零組件,或是整體車輛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