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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報警後,這對父母立刻遭到逮捕。兒科專家證人在法庭上作證時指出,從男嬰的傷勢判斷,有些骨頭就像是被人像扭毛巾這樣用力扭斷,而且在送院前4到6個星期已經出現骨折,和父母的說詞相差很大。
警方調查後發現,涉嫌虐童的父親,過去曾有家暴毆打母親的記錄。至於男嬰的母親有沒有遭到家暴?這位母親拒絕回答這個問題。法官指她面對丈夫時「順從不反抗」。
本案近日宣判,法官韓森(Christine Henson)在庭上表示,這名受虐男嬰沒有任何先天疾病,但身上卻有多處骨折,明顯不是意外,而是遭人故意用力所造成。她斥責這對父母對年僅4個月大的嬰兒做出「惡毒殘忍」的行為,判處虐童的父親入獄8年,而母親對孩子遭虐待視而不見,也是幫兇,同樣判處8年徒刑。
所幸男嬰經治療後,復原情況良好,醫生表示,先前的骨折不會留下永久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