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8日三讀通過修正警察服制條例,將警察制服樣式及應配戴的標識,授權內政部制訂。圖為立法院長蘇嘉全。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05年4月8日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2016-04-05 17:09:31
立法院院會今(8)日三讀修正通過「警察服制條例」修正案,將警察制服樣式及應配戴之標識,授權內政部定之,未來女警制服可穿長褲,夏季制服將不再只有褲裙式短裙,落實性別平等。
現行「警察服制條例」第5條第1項,所附警察制服制式說明書的附圖,訂定女警夏季制服無論甲式還是乙式便服,下裝都是褲裙式短裙,行政院在提案說明指出,這是配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之規定,對國內法規所進行的檢討修正。
內政部表示,女警制服規定過去已放寬,只有重大場合需要穿裙裝,今天將規定法制化,未來女警的服裝規定全面放寬,女警服制可穿長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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