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2016-05-03 17:28:38
電視名製作人、藝人陳美鳳前男友張富,於2010年成立紅海經紀公司,並找了4名股東共投資800萬元,但張富卻被發現將這筆錢挪做私用,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公司法起訴張富,但偵辦期間張富常未到庭,台北地院3日首度開庭,張富也未現身,法官另訂庭期發出拘票,若再拘提不到,將會對他發布通緝。
張富與4位股東合夥開設紅海演藝經紀公司,4名股東共投入8百萬元,後來發現這筆錢全匯入張富的私人帳戶,公司的帳目不清,因此控告張富背信、詐欺。
北檢今年2月23日傳喚張富,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但他籌了6小時都籌不出來,檢方因此向法院聲押,法院改裁定有逃亡之虞以150萬元交保,但張富仍覓保無著,又改成免保金,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上個月將張富起訴,台北地院3日首度開庭,張富卻無故未到庭,也未向法官請假,法官將另訂庭期發出拘票,強制拘提他到庭,若再拘提不到,將會對他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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