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日前核定並公告移民署所提「辦理或核定國家機密現職退離職或移交人員出境作業規定」,外界質疑是否針對馬總統之意。對此,葉俊榮1日表示,這是本來就存在的機制,只要按照程序就沒有問題。(圖/記者葉滕騏攝,2016.06.01)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2016-05-18 13:39:3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日審查「難民法」草案,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難民地位議定書」、「領域庇護宣言」等規定,人人為避免迫害,享有在他國尋求並享受庇護的權利,各國應尊重他國給予難民的庇護,台灣雖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仍以國際精神,擬具難民法草案,希望與國際接軌。
葉俊榮指出,行政院版「難民法」草案共計17條條文,內容參酌國際條約及各國立法案例,明定難民收容規定、難民身分認定、難民後續安置等條文,主管機關在審查期限內,得給予申請人在台的停留許可,並享有法律諮詢、醫療照顧及維持基本的生活權利。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質詢時問,如西藏流亡政府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流亡美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世維會)」主席熱比婭等人申請來台,政府將如何處理?葉俊榮表示,對於政治難民會抱持開放的態度處理。
不過,蔡適應質疑主管機關得請求聯合國協助認定的條文,在實務上是否做得到?聯合國會是否可能不會回覆?葉俊榮則表示,這是人權普遍事務,聯合國應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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