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媒體報導,伊朗最高法院今(3)日依照伊斯蘭律法判決,1名對他人潑硫酸,導致對方失明的犯人,必須自毀一隻眼睛「以眼還眼」作為懲罰。
路透社引述伊朗塔斯尼姆通訊社報導,已被定罪但身分不公開的犯人,2年前在伊朗迪達西市(Dehdasht)對1名女性受害者希瑪的臉部潑硫酸,除導致對方毀容外,還有一隻眼睛失明,加害人已認罪並受到有罪判決。
報導指出,判決此案的法官,科吉盧耶省(Kohgiluyeh)首席法官卡拉米(Majid Karami)說,被告將被處以7年有期徒刑,另外作為傷害身體髮膚的懲罰,被告被判處毀壞1隻眼睛,抵償被害人失去的眼睛。
雖然被人權團體撻伐不人道,伊朗使用的伊斯蘭律法仍保有所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身體刑罰。曾有伊朗一名男子因將硫酸潑在少女臉上導致對方毀容,遭最高法院判刑挖掉雙眼,並割下右耳跟鼻子,償還對方失去的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