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科技大學附近一間早餐店的陳姓老闆,涉嫌向4名女子誆稱她們陽氣不足、遭冤魂纏身,須與自己發生性關係「雙修」以解決問題,否則家人或男友就會遭遇災禍,4名被害人因此遭騙,總計被性侵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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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指出,31歲的陳男自2010年8月起,陸續認識4名被害女子,陳男向被害人佯稱她們陽氣不足、冤魂纏身,須與他發生性關係才可補足陽氣、驅逐惡鬼,並威脅被害人若不改運將會危及家人及男友,被害人雖不情願,但因畏懼鬼神,也怕給親友帶來厄運,因而與陳男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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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陳男更以相同手法,向被害人詐取財物,其中一名被害女子更被騙走31萬5000元。
雲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陳男曾涉強制猥褻遭判緩刑,但緩刑期間卻不知悔改,以裝神弄鬼手法誘騙4名被害女子性侵多達73次,依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不等,合併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詐欺取財部分,則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6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