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案二審宣判 建商仍判5年

▲南台大地震,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整體倒塌。(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2.6)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2017-07-28 16:38:04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在地震中倒塌,造成115死、103傷。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一審均判刑5年,台南高分院今(28)日下午二審宣判,5名被告仍被判刑5年,併科罰金最高9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16年2月6日,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在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的慘劇,事後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被起訴,一審時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

台南高分院今日下午二審宣判,5名被告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調中心

  • 網友呼籲修法,「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你支持嗎?

    支持,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才能有效嚇阻。
    反對,威權時代才有唯一死刑,法治國家還是應讓法官有量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