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分鐘火速籌出4億換自由 何壽川微笑步出法院

永豐金控違法放貸案,北檢17日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 壽川(中)等19人;案件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裁定以新 台幣4億元交保,何壽川18日凌晨交保後離去。 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106年8月18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2017-08-18 09:59:40
本月17日間,台北地檢署偵結永豐金涉違法超貸一案,將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特助陳佳興、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李俊傑妻子廖怡慇等19人,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何壽川的部分則遭具體求刑12年;台北地院並在當天晚間裁定何壽川以4億元天價交保;不過隨後何壽川的家屬及員工等人,僅僅花了不到90分鐘,就扛著大大小小裝著2000元面額紙鈔的行李箱、紙箱等,來到法院辦理交保,而在凌晨0點多步出法院的何壽川,面對現場大批媒體守候,則微笑不語,快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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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永豐金控前董座何壽川透過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公司,自2009年起在無擔保下,陸續放款約53億元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此外,何壽川也利用永豐餘與元太科技各砸下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的Star City公司,並疑用可交換公司債來投資李俊傑在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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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2個月調查,北檢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何壽川等19人,檢方認為何壽川將資金風險轉嫁給社會大眾承擔,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及影響金融企業之正常發展,所犯情節重大,在押期間還在看守所違法傳遞文件,指示下屬對外傳達政治操作之說詞,影響司法公正性,犯案後毫無悔意,對何壽川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並將不法所得1200萬元美金全數沒收。

除了何壽川外,游文治、陳佳興對於案情避重就輕,同樣無悔悟之意,遭求刑10年,分別併科3000萬元、2500萬元罰金;另外,由於何壽川、廖怡慇、張金榜、陳佳興4人涉案嫌疑重大又有串供滅證之虞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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