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助聽器要注意 產品標示過半不符合藥事法規定

▲消保處查核市售助聽器,發現在8件助聽器中,有6件在產品標示部分不符合藥事法的規定。(圖/截取自消保處官網)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2018-04-16 11:33:28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行政院消保處查核市售助聽器,今(16)日公布檢測結果,發現在8件助聽器中,有6件在產品標示部分不符合藥事法的規定,主管機關均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中,呼籲業者應維護產品的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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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民眾購買助聽器的權益,消保處於去年10月間分別在網路購買3件樣品,在大台北地區實體通路購買5件樣品,合計8件樣品,送請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依據醫療器材國際標準進行檢測,檢測項目為電器安規及電磁相容性2項目,至於產品標示方面,則由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依據藥事法查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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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表示,檢測結果,品質安全8件都符合規定,但是在產品標示部分,有6件不符合規定,違規情形包括品名及製造廠商名稱與原核准名稱不合、未加貼中文標籤且說明書的許可證字號標示與核准不符等。

消保處呼籲業者應維護產品的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建議聽力障礙的消費者選購助聽器前,務必先行諮詢醫師或聽力師等專業人士意見,並詢問其他消費者對廠商業者的評價,了解其是否有完善的檢查設備與後續保養維修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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