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2)日晚間10時32分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異丙苯反應槽洩漏致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大氣中,高市環保局立即動員前往稽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罰鍰,並勒令廠商停止異丙苯相關製程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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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昨日晚間接獲消防局通報信昌化學公司林園廠起火燃燒,環保局立即前往該廠稽查,該廠事故製程(M02)異丙苯反應槽係自107年12月21日開始歲修,並於108年1月9日進料、1月10日升溫操作、1月11日反應操作。經查本次事故係該廠異丙苯反應槽(220-DD)於昨日晚間10時2分發生洩漏,當時槽內存有約300公噸之異丙苯,並於發生洩漏後約30分鐘起火,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逸散,致空氣污染情事,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予以告發,並令其異丙苯相關製程停止操作,因異丙苯屬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保局即刻啟動毒災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並通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事故諮詢中心,及請求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支援,由該技術小組提供現場專業諮詢及執行環境監測相關事宜。
▲信昌林園廠異丙苯反應槽燃燒情形。(圖/記者蔡佳宏翻攝,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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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火勢已於今(13)日上午1時4分撲滅,環保局已提前要求業者確實於廠內收集消防廢水,並無造成廠外汙染情事。並於該廠周界外進行環境監測,其異丙苯濃度均無檢出,另查本市林園空氣品質監測站,林園地區風向北風、風速約每秒3米,且該測站無出現異常情形,請民眾不須過度驚慌。
環保局長袁中新再度呼籲各列管事業,歲修期間應落實廠內設備之檢查、保養、維修、更新及換新的動作,才能確保後續生產製造過程的安全,以及保障高雄市民的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