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媒體報導高雄市政府各機關遭強制要求使用市長韓國瑜的Q版肖像,引發熱議;高市府新聞局今(4)日發文澄清,市長Q版肖像設計商標權屬市長所有,無償提供市府公益公務的需求使用,從未強制要求各機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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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黃捷在臉書PO文質疑,「現在全市府都是韓國瑜的競選團隊」,貼出教育局一張「叫各級學校辦活動要用韓國瑜的Q版頭像」的公文;韓國瑜受訪時表示,他的logo出去,可以讓成本下降,讓高雄的形象更好,高雄市民又能接受的話,他願意讓他的logo盡可能的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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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強調,他不搞個人崇拜這一套,也絕對不會這樣做事,老百姓很討厭個人的崇拜,他個人也不來這一套,但是他的logo出去,可以讓成本下降,讓高雄的形象更好,高雄市民又能接受的話,願意讓他的logo盡可能來發揮;重申,他不會搞什麼個人崇拜,或用他的logo跟人形立牌,不可能,這不是他韓國瑜的風格。
新聞局也發出三點的澄清,一、市長Q版肖像設計商標權屬市長所有,無償提供市府公益公務如有需求時使用,從未強制要求各機關使用。二、高雄市議員邱于軒質詢時認為,常在市府各大活動看到各種造型良莠不齊的肖像,因此要求新聞局通知統一視覺設計。三、從未強制要求各機關使用肖像,僅以視覺視覺美感如需使用統一標準,也請勿惡意扭曲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