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有「鹿」闖入車道遭撞死 輪下添冤魂

▲國道3號北上184.7公里龍井和沙鹿段間車道,水鹿從邊坡護欄闖入高速公路亂竄,遭到迎面而來車輛連環撞,水鹿當場斃命。(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0.03.13)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2020-03-13 18:27:32
國道3號北上184.7公里龍井和沙鹿段間車道,今(13)日凌晨4時許,1隻鹿突然從樹林邊坡護欄跳躍闖入車道,被2輛轎車因閃避不及先後撞上,鹿隻當場慘死,國道第七警察大隊獲通報後迅速派遣巡邏車前往排除,並通報緩撞車人員協助交通管理,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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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北上龍井和沙鹿路段路旁設有告示牌,野鹿出沒小心慢行。(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0.03.13)

國道七隊調查,一隻鹿疑似跳越外側邊坡護欄,進入國道主線亂竄,遭後方楊姓(52歲)自小客車駕駛、和邱姓(36歲)自小客車駕駛,連環擦撞,最後鹿隻陳屍於內線車道。

兩位駕駛人驚魂未定的將車輛停往安全處,緊急通報國道七隊員警前往處置,所幸兩名駕駛人並沒有受傷,卻也表示「實在不願意碰到傷害無辜生命的事!」,並質疑是飼養主人沒有善盡管理之責,才會發生這起「鹿死輪下」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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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鹿死輪下」事故,小客車輪胎還有血跡。(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0.03.13)

第七警察大隊大隊長李信義表示,駕駛人遇有動物在國道上亂竄時,易使驚慌或反應不及,導致嚴重事故,影響行車安全甚鉅,本起事件已責成轄管分隊追查飼主;水鹿現蹤,卻不是在山林,跑到了國道,研判不是野生,應該是人為飼養逃脫。

▲鹿隻陳屍於內線車道。(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0.03.13)

李信義表示,現有罰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處以新台幣300至600元罰鍰,若因而造成交通事故,更須負起民事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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