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台灣逐漸趨緩,不過北台灣仍舊有些許疫情與不明感染源確診。而台北市政府此時遭到議員爆料,除了在全台各縣市幾乎都取消燈節活動的情況下,仍舊執意要在12月復辦北市燈節活動外,加上耶誕節活動、跨年活動,以及隔年2月打算如期舉辦的2022年燈節活動,短短兩個月內花掉1.3億的公帑,也讓議員質疑疫情期間「不紓困做行銷,當天天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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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市議員王鴻薇表示,110年度臺北燈節預算5100萬元原規劃於110年2月26日至3月7日辦理,但因為疫情延兩次至12月17日至26日辦理,如果加上同時期有跨年預算約3000萬元以及耶誕活動420萬元, 整個12月要花掉8520萬元,隔年2月中又要花5100萬辦2022年的燈會活動,短短兩個月內花掉超過1.3億預算,「台北市花這麼多公帑,是要多歡樂?天天過年嗎?」
國民黨市議員徐弘庭強調,過去柯文哲市長曾經說過很討厭一次性的活動,一次放煙火就沒有了。可是台北市這兩年遭受新冠疫情的衝擊,受到衝擊急需紓困的產業以及市民無數,這時候柯文哲市長及市府團隊,卻選擇花大錢在兩個月內辦兩次燈節活動,不知道當年的柯文哲會怎麼評論現在的自己?
國民黨市議員陳炳甫直言,疫情之下燈節活動停辦當下本就該當機立斷,一延再延搞到最後元宵都不元宵了,辦在聖誕節到底是什麼意思?為了花預算而花,自稱省錢市長的柯文哲,好意思嘛?同時間,包括中央的台灣燈節、新北、高雄、台中、桃園、台南通通停辦,等於六都只有台北硬要辦,別人可以不辦,台北為什麼不行?難道說當初標案沒有疫情延期或停辦的但書嗎?要求市府必須給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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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觀傳局觀光發展科長洪梅雲表示,舉行燈會的意義在於帶動地方人潮、促進當地發展。由於台北市萬華區以及士林區,都是受到疫情影響相當嚴重的區域,因此今年延至年底舉辦的台北燈節活動仍選在萬華舉辦,明年二月的活動則是在士林區舉辦。觀傳局方面也強調,相關預算動支以及與廠商簽約的過程,都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範,也會隨時關注疫情狀況,並做好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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