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ot與員工之間的和解協議受政府機構認為不公正,打算介入調查。 圖:翻攝Riot Games官網外媒今(22)日報導,2018年Riot爆發的性別歧視風波中,原先公司已與提起集體訴訟的女性達成協議,這些受害女性將可總共從Riot公司獲得約1千萬美元的和解金;然而,近日兩個政府機構「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與「勞工基準執法部(Division of Labor Standards Enforcement)」先後發布文件表示,這群Riot性別歧視的受害女性應獲得超過4億美元的賠償金額,認為原告律師並沒有積極為原告方獲取公正的應得賠償金額,並在法律程序上出現錯誤,因此要求介入該案調查。法院將在31日與2月3日分別舉辦公聽會,決定是否授予該政府單位介入案件的權力,以及是否接受或駁回兩方原先所達成之1千萬美元的和解協議。
另一方面,「勞工基準執法部」在12月下旬依照2004年《私人律師法(Private Attorneys General Act)》條文,該法允許雇員及其律師向違反勞動法之雇主提起訴訟,但作為給予這項權力的一部份條件,該員工與其律師必須先通知州立機構其正提起訴訟之事實,並讓州立機構先提起訴訟。因此,「勞工基準執法部」認為,該案已經違反程序正義,且雙方所達成之和解協議更是錯誤地認定Riot再無其他有關最低薪資與加班事宜違規事實,因此要求介入此案。而Riot與原告方的律師則稱「勞工基準執法部」的主張有誤,雙方達成和解的程序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