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網紅裝病吸業配算詐欺嗎?律師給答案了

▲健身網紅麵包包謊稱自己罹癌3年,抗癌勵志的形象瞬間崩塌,但律師說她這樣裝病吸業配的行為,在台灣不構成詐欺取財,「眼淚都白流了」。(圖/翻攝麵包包IG)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2023-06-02 14:20:52
38歲健身網紅「麵包包」昨(1)晚在IG道歉,認了「病照全是偷來的」,謊稱罹患胰臟癌第4期,騙了上萬名粉絲長達3年,承諾「各大廠商若需要賠償的話,我會全額負責」。網紅靠裝病拿到代言或業配算不算詐欺?「巴毛律師」陳宇安解答了,揭開超殘酷現實,嘆說「大家的眼淚都白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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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包人設翻車事件從5月初開始在Dcard上延燒,前夫匿名透露她在2020年8月自稱確診胰臟癌4期,之後便辭去工作開始接受治療,但都不讓家人陪看醫生。男方直到發現「110年全家醫藥支出只有8480元」,才漸漸開始懷疑。

▲健身YouTuber「健身葛格Peeta」曾擔任麵包包健身教練,3年前訪問分享麵包因罹「多發性硬化症」開始健身的勵志故事。(圖/翻攝健身葛格Peeta臉書)
而當事人麵包包昨(1)晚在IG公發文認錯,「我謊稱自己罹癌,欺騙了所有的人長達3年,對不起曾經對我付出一點點好的任何人。」她說身邊的人都不知道,稱自己罪該萬死,也承諾「各大廠商若需要賠償的話,我會全額負責」。除道歉文外,麵包包IG目前已刪光所有PO文。

究竟網紅裝病或造假人設吸業配、代言,能否構成詐欺罪呢?《NOWnews今日新聞》稍早透過電話採訪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她說首先得先確認廠商找業配是為了該名網紅的人設?還是單純看其流量高低?但一般而言,廠商考量的可能多是後者優先。

陳宇安說,想構成《刑法》第339條、最重5年以下徒刑的「詐欺取財」罪,得有被害人有明顯財產減少、損害的情形才行,但對發業配案給網紅的廠商來說,廠商的確因此賺到流量,業績因此增加,「財產沒減少還增加」,因此法律構成要不符件,也就是說不構成詐欺取財罪。

不過,陳宇安也說,若業者在與網紅簽約時,於契約中有載明「若有不當行為,造成名譽受損」等附帶條件,若是合作網紅人設翻車,或是有其他不當行為發生時,則可以契約內容向網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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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網紅麵包包謊稱自己罹癌3年,抗癌勵志的形象瞬間崩塌。(圖/翻攝麵包包IG)
至於被裝病網紅勵志故事吸引,而購買她業配或代言產品的消費者來說,陳宇安則說,因為消費者付了錢也拿到產品,「財產同樣沒有損失」,因此也一樣不構成詐欺取財罪,嘆說「只能說大家眼淚都白流了」。

最後,若非得找條《刑法》來治治裝病網紅的罪,陳宇安說最有可能的是她盜圖這件事,已有違反著作權之嫌但該罪屬告訴乃論,也就是說要被盜圖的人自己提告,並經檢察官開啟偵查後,法院才能進行審判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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