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今天凌晨2點多突然有人施放煙火,時間超過3分鐘,許多人在睡夢中被巨響吵醒,大罵「什麼87煙火」!警方會同消防單位趕到現場,3男辯稱剛剛為17歲的李姓少年慶生,警方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開罰1萬元,後續由消防局聯絡行為人,最高可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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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四平派出所所長高銘顯表示,今(7)日凌晨2時多接獲民眾通報,崇德拖吊場旁民宅的道路邊,有人正在施放煙火。員警與消防單位到場時,符男(27歲)、戴男(21歲)、李姓少年(17歲)已施放完畢,正收拾東西準備駕車離去,警方問3人剛剛在幹嘛?他們不知大禍臨頭,還說「沒什麼惡意,剛剛在慶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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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放完煙火正要離開,對警表示剛剛「只是在慶生」。(圖/台中警方提供,2025.08.07)
許多北屯居民被迫從被窩中爬起來,觀看這場擾人清夢的煙火秀,不少民眾上傳網路,大罵「半夜放什麼煙火」、「87在87半夜放煙火」。警方表示,涉案人為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依法可罰1萬元;消防局表示,依照《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每日零時至上午6時禁止施放具有飛行、升空效果之煙火,違者可罰3萬元至15萬元。